招标动态
HUBEI PROVINCIAL COMPLETE TEDERING CORPORATION LTD
Mee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meet customer needs,National tendering agency integrity unit
一、项目根基情况
原布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Z-19020668-220003
原布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从属同济医院同济医院定造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布告
初次布告日期:2022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难答疑如下:
1.第二章14.1应提交的证明文件第5条,“具备推广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自拟)”,是否公司出具的“出产设备清单”可作为证明资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为“拥有推广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即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划定的前提”,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2.第二章14.1应提交的证明文件中的第6条,“具备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的证明资料”。是否“ISO9001质量治理系统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治理系统认证证书”可视为其他前提的证明资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为“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若司法、行政律例对采购产品有强造性出产或销售等资格要求的,需提供有关证明资料。ISO9001质量治理系统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治理系统认证证书并非强造性资格要求。
3.第二章14.1应提交的证明文件中的第7条,“切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内容内容对应是“/”。是否更正为“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证明资料?
答: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前提均必要满足。第2款意思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幼企业。
4.第二章14.1应提交的证明文件中的第8条,“如国度司法律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理解为“医疗器械许可证”?
答:若国度司法律规对市场准入没有要求的不必要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若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了必要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的产品,则必要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许可证”。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布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从属同济医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路109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27-83662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元游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安然财富中心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刘李鹏、胡幼康、谭韫; 027-87816666-8206 /8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李鹏、胡幼康、谭韫
电 话: 027-87816666-8206、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