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财政等方面拥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拥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5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五年)独立承担过(或在承担)投资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工程地栽炖估业绩(含前置性文件专题汇报)或高速铁路工程高陡边(仰)坡和山体斜坡安全评估工作业绩。 3.1.3项目掌管人要求:春秋不超过55岁,项目掌管人应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有关技术工作至少10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五年)以掌管人身份承担过(或在承担)投资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工程高陡边(仰)坡和山体斜坡安全评估工作或勘测设计工作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1.4财政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财政情况优良,没有处于财富被收受、冻结破产状态。 3.1.5诺言要求: (1)诉讼及仲裁: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沉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履约情况: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年)中未曾在职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3)投标人1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在“信誉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颁布期。(4)投标人1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一年)在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沉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颁布期。(5)贿赂犯罪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掌管人在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年)未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贿赂犯罪纪录。(6)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自颁布招标布告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国度铁路局依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纪录颁布治理法子》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7)企业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颁布期限内。(8)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传递的停标期限内。(9)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造价征询等单元有行政从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元掌管人与招标报答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元掌管人或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投标。 (4)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结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合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当局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